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4-08-19浏览:144设置

园区各企业:

  

  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相关企业认真准备材料上报,联系人:陈凡栋,电话:83867936

  注意事项:

  1.园区统一上报;

  2.时间截止2014.8.29

                                    大学科技园企业服务部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徐科发[2014]60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大幅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根据《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启动2014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新医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
  二、申请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研发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符合徐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徐州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有效的运作机制,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中长期的技术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能有效地开展研发工作。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有一支较高素质且相对稳定的研发队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中心人数的比例在8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中心人数比例在60%以上,直接从事技术开发人员不少于6人。
  5、申报单位近三年来年均销售收入不得低于2000万元,每年应划拨专门经费用于科研开发,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需的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实行单独核算。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行机制规范。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应突出企业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请申请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可从www.xsti.net下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书面材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初审后,将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报市科技局科技管理与条件处。
  3、申报时间:2014831日前,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集中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联系人:王莹、苏小青
    联系电话:83842134
    电子邮箱:xzk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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