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12-02-05浏览:817设置

关于转发《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7号)规定,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文件转发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上报。 联系电话:83867936 ,13395224936

徐州师范大学科技园

2012/2/5

 

 

 

 

 

 

 

 

关于发布《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7号)规定,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同意,现将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111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的项目。

2、项目的承担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2011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60%。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4、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须基本筹措到位。

5、按有关规定程序,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且已具备一定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在40%以上。

6、以前年度已获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支持重点

2012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有创新团队支撑、对我省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包括:

1、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原创性强、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在全国有影响力、竞争力的行业龙头文化企业实施的项目;

3、社会贡献度大,特别是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的项目。

4、已上市文化企业或有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项目;

5、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6、面向我省新兴文化业态发展需求,主要从事文化产业技术研发,有望突破核心技术、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优秀创新团队。

具体见《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省直单位按项目分类,直接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2、各市、县(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项目分类分别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四、申报时间

1、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2229日,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按项目分类,报送至各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012310日前,各市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分类上报至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

32012315日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送至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项目。各地要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市、县(市)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财政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分类对口上报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凡申报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5数据盘1份。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的文本可在中国江苏(http://www.jiangsu.gov.cn)、江苏省文化厅http://www.jscnt.gov.cn)、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http://www.jsgd.gov.cn)和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http://www.jsxwcbj.gov.cn)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2、联系方式:

省文化厅

联系人:科教与产业处 曹 蕾 电话:(02587798816

邮政编码:210029 电子信箱:whtkcc@126.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

省广电局

联系人:规划财务处 史延安 电话:(02584651560

邮政编码:210087 电子信箱:sya1109@126.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

省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出版产业发展处 高 强 电话:(02583373067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信箱:jscbcyc@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

附件:1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文化产业 项目 申报 指南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2012117日印发

 

附件1:

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
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文化艺术服务
1、有利于品牌化建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演艺项目。
2、依托江苏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的大型文化旅游项目。
3、能够提升工艺水准并扩大生产规模、打造江苏工艺美术品牌的工艺美术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及连锁经营项目。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衍生产品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5、利用非遗资源开发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效益的产业项目。
6、富有影响的创意设计、文化会展项目。
二、广播影视
1、广播影视精品生产项目。
2、广播影视新媒体、新业态项目。
3、对产业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
4、城镇数字影院新建及改造项目。
三、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1、江苏出版物品牌工程重大项目。
2、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一定文化内容的手机、互联网、电子阅读器等重要数字出版项目。
3、网上书店和出版物跨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发行方式项目。
4、有重大意义的印刷、复制技术改造项目。
5、精品出版物版权的引进、输出和版权保护、服务、贸易项目。
四、动漫和网络文化
1、原创影视动漫精品生产项目,原则上2011年1月1日后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全国电影院线播出。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制作水平的网络游戏研发、出版、运营一体化项目。
3、动漫和网游衍生产品的生产、出版、演播、经营项目。
4、围绕文化产品开发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五、文化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须有3名以上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2009年1月1日以后),且每年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江苏工作。领军人才需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创新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或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合作从事过国际上有影响或属于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进展,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属于自主创业的团队,所创办企业须已注册成立。
江苏省文化创新团队的申报受理、评审考察、社会公示、确定资助对象等具体办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联合办公室另行制定。
六、其他
1、省级以上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基地、园区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江苏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项目。
3、高科技类文化产业项目。
4、省政府鼓励发展的其他文化产业项目。
附件2:

年度
 
 
项目类别
 
编号
 
 
资助分类
 

 
 
 
 
 
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项目申报表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助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法人代表的承诺:
我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遵守《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有关工作。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人代表(签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7号)、《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的有关规定,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要漏填、错填。由于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不利于项目申报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申报表封面上方4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三、附件要求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单位介绍、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2. 企业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
3. 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
4. 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5. 2011年度企业纳税证明。享受税收优惠的,提供相关材料;
6.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2011年度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清单;申请保费补贴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保险机构签订的保单;
7.动漫项目需提供播出证明;
8.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9.所有附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本表和附件报送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项目申报表和附件装订成一册。数据盘报送1份。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A.文化艺术服务B.广播影视C.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D.动漫和网络文化E.其他
资助分类
 
A.贷款贴息或保费补贴 B.项目补贴 C.奖励
注册资本
(万元)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资金
来源
申请资助(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申请资金用途
设备购置费(万元)
研发经费(万元)
人员经费(万元)
其他(万元)
 
 
 
 
项目是否已得到
政府其他资助
 
A.
B.是:            (专项资金名称)
            (额度)
单位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名称
 
组织形式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网址
 
法定代表人
 
手 机
 
固定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项目联系人
 
手 机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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