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徐州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决定,2012年8月8日我校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与“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园A地块研发孵化大楼、B地块文化创意大楼工程”施工合同。
2013年10月8日,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改制为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承继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资质、资格、机构、业务、荣誉、业绩、债权、债务及人员。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原有的商标、互联网域名已经注册,受法律保护,由股份公司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与我校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的建设施工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将由“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享有及承担。
特此公告。
附:苏州二建更名公告链接http://www.cacem.com.cn/council/201311/9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