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创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填写《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申领审批表》;
2.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5.已经创办企业的,应同时提供徐州市区工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质量技术监督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应同时提供项目明确、可操作实施的《创业计划书》;
6.发证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领发放程序:
2.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5.已经创办企业的,应同时提供徐州市区工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质量技术监督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应同时提供项目明确、可操作实施的《创业计划书》;
6.发证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领发放程序:
1.网上申报
2.递交书面材料至创业服务中心
3.已经创办企业的,由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对照申领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五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免费核发;
4.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由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对照申领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进行论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免费核发。
3.已经创办企业的,由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对照申领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五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免费核发;
4.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由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对照申领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进行论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免费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