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12-02-05浏览:174设置

关于转发《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7号)规定,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文件转发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上报。 联系电话:83867936 ,13395224936

徐州师范大学科技园

2012/2/5

 

 

 

 

 

 

关于发布《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7号)规定,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同意,现将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111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的项目。

2、项目的承担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2011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60%。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4、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须基本筹措到位。

5、按有关规定程序,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且已具备一定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在40%以上。

6、以前年度已获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支持重点

2012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有创新团队支撑、对我省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包括:

1、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原创性强、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在全国有影响力、竞争力的行业龙头文化企业实施的项目;

3、社会贡献度大,特别是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的项目。

4、已上市文化企业或有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项目;

5、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6、面向我省新兴文化业态发展需求,主要从事文化产业技术研发,有望突破核心技术、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优秀创新团队。

具体见《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省直单位按项目分类,直接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2、各市、县(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项目分类分别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四、申报时间

1、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2229日,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按项目分类,报送至各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012310日前,各市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分类上报至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

32012315日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送至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项目。各地要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市、县(市)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财政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分类对口上报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凡申报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5数据盘1份。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的文本可在中国江苏(http://www.jiangsu.gov.cn)、江苏省文化厅http://www.jscnt.gov.cn)、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http://www.jsgd.gov.cn)和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http://www.jsxwcbj.gov.cn)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2、联系方式:

省文化厅

联系人:科教与产业处 曹 蕾 电话:(02587798816

邮政编码:210029 电子信箱:whtkcc@126.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

省广电局

联系人:规划财务处 史延安 电话:(02584651560

邮政编码:210087 电子信箱:sya1109@126.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

省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出版产业发展处 高 强 电话:(02583373067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信箱:jscbcyc@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

附件:12012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文化产业 项目 申报 指南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2012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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